29.4.08

19/03/2008獨自出走比荷德八天七夜:Koeln

Koeln停留的時間沒有滿24小時,感覺很像是從Amsterdam到Berlin的中繼站一樣,給我短暫停留休息的小鎮。Koeln雖然名聲遠播,但其實就是那麼一個小鎮,市中心有規劃出購物區,好幾條街的商店讓人逛得夠,不過巧的是:抵達Koeln的那天正好是Good Friday,商家提早關店,教堂辦彌撒,而且那天不開放讓人爬教堂。

Koelner Dom (Cologne Cathedral) 從1248年開始蓋,蓋了將近600年的時間,二戰時也遭受嚴重波及,損毀部分甚大,這座教堂是獻給St Peter與Virgin Mary的。Good Friday的下午有許多遊客在參觀彌撒,彌撒結束後各個神父身上背著小箱子在教堂遊走,要捐錢投進那箱子就是了。本來預計隔天早上七點爬教堂,據我大哥說法是起碼有50層樓高,不過外面掛的牌子寫九點才開放,因為11點多要坐車離開,加上衡量自己沒有那個體力,雖然是沒有規定一定要爬到頂端,教堂有設計出好幾段,不過我覺得如果真的要爬,就要爬完全部,不然就乾脆不爬,因此早上坐車前就在教堂裡坐著休息。

Koeln即使是小鎮,也有好幾個博物館可以看,我就選了最受小孩子歡迎的
Schokoladenmuseum Koeln (Chocolate Museum) ,除了可以看各種可可豆的出處介紹;各種品牌巧克力的展示,其中又以Lindt為主;還可以看製作過程,讓你看看這些巧克力是怎麼經過一連串的程序,到達我們消費者手上的!不過當然還是沒有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那樣豐富神奇囉,呵。當然參觀完畢整個博物館,是可以在旁邊好好挑選購買各種巧克力的!

在Koeln好像沒有什麼太特別的感受,倒是要離開的那個早晨看窗外發現下雪了,人生第一場下雪天是在這裡發生的。

Koeln的照片從這裡開始,
點我

26.4.08

That I Would Be Good-Alanis Morissette

這首歌收錄在98年的專輯Supposed Former Infatuation Junkie。22日凌晨聽這首That I Would Be Good,多久沒聽到Alanis的聲音?!太久沒有發洩情緒,一時情緒太滿,接受太多令人感到心痛煎熬的資訊,跟著觸發了什麼,眼淚也就不斷地落下,完成了許久以來的發洩。

我現在可以說:這首歌,是我最喜歡的歌!終於有了自己最喜歡的歌,即使不是U2With or without You,也不是Jesus and Mary Chain的Just like Honey,或是NirvanaAll Apologies。我最喜歡的歌詞是這句: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if I lost sanity.

談論「最喜歡」的事情總是很令人興奮,記得國小畢業前,每人手上都總有一本自己的畢業紀念冊,請好友帶回家好好地寫下關於自己的事,總有那麼一長串的「最喜歡」,而通常「最喜歡的人」是擺在最後才寫,更是大家最感興趣的一個。現在回想起來,好像看的東西越多,就越不容易找到那「最喜歡」的什麼,不過如果一旦找到了,掌握住了,似乎就能使我們感覺更容易抓住什麼東西。世界太大了,如果沒有這樣限縮一些東西,恐怕就太過寬廣了,大得令人喘不過氣。

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if I did nothing
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if I got the thumbs down
That I would be good if I got and stayed sick
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if I gained ten pounds

That I would be fine even if I went bankrupt
That I would be good if I lost my hair and my youth
That I would be great if I was no longer queen
That I would be grand if I was not all knowing

That I would be loved even when I numb myself
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when I am overwhelmed
That I would be loved even when I was fuming
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if I was clinging

That I would be good even if I lost sanity
That I would be good whether with or without you

24.4.08

About a Boy

中文翻譯「非關男孩」,其實明明就跟男孩有關係。突然想到Anything but the Girl這個團在台灣的翻譯是「只要女孩」,應該是「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要女孩」吧。

這部電影有趣的地方是用了雙重旁白敘述的技巧,觀眾可以透過
Hugh Grant飾演的Will以及Nicholas Hoult飾演的Marcus兩個人的想法看透整部電影。基本上,劇本跟Nick Hornby的原著沒有相差太多,只是去除Kurt Cobain的部分,而用Will和Marcus在學校一起唱歌Killing Me Softly的橋段代替。原本是參照Nirvana的Kurt Cobain與Grunge Music的地方都改成繞舌音樂,特別是Mystikal。Kurt Cobain在書中後半部幾乎變成主軸,Marcus喜歡的女生就是特愛Kurt,無法接受他自殺的事實,更無法接受在Kurt自殺後,大家還繼續利用他賺錢的事實。

故事大致上是這樣進行的:36歲的Will Freeman住在London,多年前因為爸爸寫了一首超有名的聖誕歌曲,之後他便可以靠著版權過完一生,因此什麼事情都不必做,什麼職業都不需要擁有。事實上,他也很努力地過著這樣的生活,跟一般人一樣看同樣的雜誌,去俱樂部玩玩,也知道什麼樣的球鞋最好穿,只是他的行為就好像青少年一樣,不是個愛負責任的人,拒絕關心與他無關的人。

Will和女孩子的交往大多不會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他後來發現一個認識女人的好去處:單親家庭俱樂部,在那裡他可以找到許多等待Mr. Nice的單親媽媽。就是在那裡,他認識了Marcus,全世界最老的12歲男孩。Marcus確實有點古怪,會聽Mozart,一個人擔起照顧他媽媽的責任,而且還從來都不曾擁有一雙運動鞋。或許Will可以教Marcus怎麼成為一個真正的小孩,而Marcus可以幫助Will成長。

另外很推薦原文書的內容,如前面所講,跟電影不會相差很多。況且還可以看到Nick Hornby的筆耕,除了自己創造劇本之外,可以在字裡行間寫出許多電影與音樂的相關性,有會心一笑的感覺。順帶一提,在Marcus的媽媽自殺未遂之後,書裡寫到Marcus去租影片,最後決定是
Bill Murray演的Groundhog Day,敘述主角一直卡在Groundhog Day這天,不管他醒來幾千萬遍都活在同一天裡,主角還嘗試各種方式自殺卻都沒有成功。Marcus之後便有點生氣,因為又讓他想到他媽媽自殺的事實。很有趣的橋段。

我覺得這部片很棒的地方在於每個角色都由相當適合的演員去詮釋,像Hugh Grant就和以往的他不一樣了。看完這部片之後感覺非常好,難以形容地讚。

21.4.08

GB之行第九天

(本文寫自2006年12月7日)
回到Oxford Circus已是早上十一點半了,也就是我共花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剩下的一個半小時我得放棄Regent Street不可。先快步尋找我在公車上看到的那家Adidas,完全沒有把心放在Oxford Street其他店面,畢竟回來的途中再逛才叫順路。

我確實有懷疑自己走錯路口,那豈不是又件糗事?可是邊走邊想我真的是確定過才開始快步的啊,當我走經過下一個地鐵站Bond Street,什麼叫做欲哭無淚與晴天霹靂!不知不覺我也走過一個地鐵站的距離,可是為什麼我在公車上就是錯過沒看見這站?不然我下公車轉搭地鐵也只需要搭一站的距離即可啦。再過去一段路就看到Adidas轉角店,那時真的不知道究竟是該開心還是該當場咒罵自己那麼蠢?!

外面很清楚寫著新球衣即將上市的日子,很不幸地我那天晚上就要搭飛機回台灣。我進去的時候,一位黑人店員一直看我,因為我身上穿的正好是在Chester買的那件Umbro球衣。在我從樓梯走下來,另一位中東人店員主動問我一切是否ok,然後又問我知不知道Adidas球衣將在下星期上市。我說知道,還講當晚就要回家所以沒辦法買到,可是我沒講家指的是台灣,於是他便很開心地說:沒關係,我們可以幫妳包起來然後寄送到妳家。那我想如果你給我免運費的話,我真的會慎重考慮。

場景我想直接跳過我回到Oxford Circus十字路口那段,等我再逛回去剩下的時間好像不到一個小時,決定乾脆把時間獻給超大的Niketown。進去裡頭才知道規模,每層樓都有主題,三樓基本上就是自行車愛好者的天堂,當然不可獲缺的是Lance Armstrong;二樓則是足球愛好者不可錯過的,俱樂部球衣像是Barca跟Arsenal,或國家隊球衣都是有的,而且每個俱樂部還是小隔間設計與其他球隊區隔開。好笑的是,我在看Arsenal球衣時,轉頭過去正好就看到我兩位團友正在討論球衣,三個人除了大驚之外,映儒立刻衝過來大叫:姐姐,我要妳的幫忙。因為她要買球衣給她哥,尺寸方面沒辦法決定,還有燙號之類的。

首先是尺寸,L與XL很難取捨,很簡單的方法是抓一個體型看起來跟她哥很像的人來比一下,可是這種事誰有膽去攔截路人?結果到最後還不是我去,因為一個高大的白人走經過我們前面,映儒在我耳邊大喊:姐姐,就是他,就是他,他快走掉了啦。我趕緊抓著衣服就跑,追上去的時候戳他的背兩下。有趣的是,我才說一句我想買衣服給我哥哥,他就立刻挺起胸膛要讓我比比身材,結果他的建議是如果是籃球衣的話XL沒問題,可是足球衣他會選擇小一號的。這樣尺寸便不是問題了。那個白人講話的口音,我第一個想法是:是荷蘭人嗎?我不知道荷蘭人講話有什麼樣的口音,所以有這種唸頭閃過也是怪事一件。接下來便是燙號的問題了。

因為L的背後沒有燙號,而XL那件直接就有個Henry字樣,我們去問旁邊櫃檯小弟燙號的問題,那時還真的不知道可以當場燙,很蠢。原價是45英鎊,燙號的話就要加個13英鎊,也就是要價58鎊,相當可怕的一個數字。映儒還考慮了一下才決定要燙號,所以結完帳回去跟小弟說我們要燙號,他說還是決定要燙啦?!還問我是不是我要穿的?我說是我朋友要買給她哥之後,燙號小弟便開始聊起來。

因為我穿Chelsea球衣,我接著被問到是不是Chelsea球迷,我說現在是,因為我喜歡的球員Ballack轉隊過去了,然後小弟這樣回答:Ah, Ballack, good player! 然後他問我是不是不喜歡Hotspur,面對沒特別討厭或喜歡的球隊也很難回答,他說他最喜歡的球員是Robbie Keane,而我是回到台灣以後才知道這名球員的背景,畢竟認真注意英超也是今年賽季開始前幾個月的事情。

小弟聽到我們當晚就要坐飛機回台灣非常驚訝,當然也少不了我們喜不喜歡London的問題,我想任何一個國家的首都絕對是吸引人的。之後我們也要集合了,準備前往下一個景點Covent Garden!窈窕淑女的拍攝場景,以及許多街頭藝人聚集的地點。我跟團友也有在這裡買便宜的衣服,都來到大都市了,說不想買件那種老套紀念性衣服是騙人的,於是也照樣去找件上面印有London的衣服,本來聽到老闆說那件賣6.99英鎊就決定再考慮,因為衣服上沒有標價,老闆的表情讓我以為那件貴斃了,哈。老闆看我要再考慮立刻說算我6鎊,我就妥協了。

最大的驚喜是我看著隔壁攤的所有海報,老闆親切地說前面還有海報可以參考,走過去之後第一個映入眼簾的是立在地上塞進裱框的Kurt Cobain海報,而且也才4.99鎊,馬上跑回去跟老闆說我要買那張,老闆在身後找了又找發現那是最後一張,幸運是當下唯一可以想到的形容詞!不只是我買到我想要的海報,超喜歡Michael Owen的團友也在這裡買到彩色Owen海報,坐地鐵回飯店的途中就是不停地分享這一趟各自究竟買到什麼樣的寶。

坐在遊覽車上前往機場的那一小時,市區的喧囂漸漸地被拋在後頭,高速公路上還能看到正在建的Wembley Stadium,即使我又是回台灣後才恍然大悟原來那就是預計明年完工的Wembley,Muse還會在那裡開唱!這趟旅程開始之前或是旅程前半段,對英國的印象還是喜歡那文化創造出的總體性氛圍,若要細看,可以厭惡的地方也不算少。但妳能說什麼?對於自己喜歡的音樂與蘇格蘭的風俗民情等還是具有使人愛屋及烏的效果,那種喜好會慢慢擴大,進而使妳原本不怎麼喜歡的部份也成為妳願意接受甚至是熱愛的什麼。好像是原本外部的東西在無形中就內化到自己的一部份裡,成為妳主動會去關心的區塊,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

我想對於我這種還在試圖摸索體會英國樂團表現出的偏執與激情等的人而言,學習去承認接納她的一切好壞,也是給自己機會不停反思真正所喜愛的什麼的動力之一吧。這篇遊記打算就寫到這裡為止,感謝這幾個月默默把文章看完的朋友,由衷地感謝。

20.4.08

GB之行第九天

(本文寫自2006年12月5日)
好不容易才來到這裡,當然要待一下再離開。前面的長凳剛好擺在樹蔭下可以乘涼,過不久還真的像電影一樣有點老太太走過來跟妳打聲招呼,然後就坐在妳旁邊看書,也許只有我覺得那很像電影情節。她跟我打招呼與稱讚Peter Pan有多麼可愛後,我也主動告訴她我自己過來為了要看Peter一眼之類的,等她要離開時還會祝福妳要玩得開心,即使可能只是出乎於禮貌!

如果看過作者Bill Bryson的哈囉,小不列顛這本書,裡頭有一點相當有趣,就是他終於去到Stonehenge遺跡那段,他不懂為什麼大家可以看那個古蹟40分鐘之有,而他卻是10分鐘過後便立即想離開的那種!連我自己也不確定坐了15分鐘便想離開是否因為我還想去逛街的緣故?!確實看完這種東西難免會閃過感覺空虛的一秒鐘念頭。

我起身離開走到Peter Pan面前,看著他輕聲說著:Bye, bye! Peter Pan! 幸好旁邊那時候沒人,不然人家會以為我有病,可是總要有始有終,畢竟我一開始也是有細聲跟他打招呼的!我離開時一直注意著左邊,直到我看到指標才停下腳步,靠,那不就是Peter Pan的指標嗎?距離門口也未免有點遠吧?!難怪性子一急起來,什麼指標也看不到。可是話又說回來,假使一開始就豪不猶豫地往前走然後發現指標方向,那我還真的不會因此跟那位南非阿姨聊天聊了約三百公尺的距離呢,或許在旅途上,適度地困惑跟瞎眼是種緣份的安排,哈。

在我出公園之後又得面臨坐公車的問題,我一樣觀察公車方向和回想剛才搭車的路線,我決定過街之後往右走,應該是會有公車站!在我過十字路口時,因為那裡剛好沒有紅綠燈,頓時一輛計程車擋在我前面讓另一輛車子先過,我不小心把視線停留在司機身上,金髮平頭,手臂明顯曬傷痕跡因為他穿著背心而顯露無疑,再戴上那副墨鏡,從側面看來怎麼這麼像電影明星?他發現我正好就站在他旁邊,他翻過頭來看我還立刻跟我笑,我可以承認我差點沒昏倒在路口上嗎?那笑容怎麼可以那麼開朗?我知道這段很不重要,哈。

等我過路口之後,便經過Lancaster Gate這正在維修的地鐵站,其實我只是在東張西望頭頂上的鷹架試圖尋找有沒有地鐵標誌想照張相。裡頭有兩個中東員工在休息,其中一位看到我就馬上起身問我是不是需要幫忙?我說我想要回Oxford Circus,他問我想要用走的還是搭車?天啊,這種天氣跟路程用走的也太猛了。我一直沒讓他把話講完,一直說我剛剛搭94號公車來,可是現在搞不清楚公車方向,他都一直笑笑地聽我說,然後才告訴我,我應該走另一個方向,一直走過去會有個公車牌,結果我自己又常是判斷錯誤,蠢斃了。如果不是他的幫忙,我大概會走更長一段路才發現走錯吧!也就是因為這位主動幫忙的中東人,這趟旅程我對中東人的印象好極了,遇到的都是好人。

於是我走了一段路,再度搭上公車準備回去 Oxford Circus!可是搭到地鐵站Marble Arch 那路段,公車司機突然說這輛車將在這停站且不再服務,請所有乘客下車轉乘。只不過是搭個大眾交通工具也未免太不順利了吧,結果我又走一段路到地鐵站搭地鐵,滿腦子的髒話之外,我只能說這張One-Day Travelcard還真是買得值回票價。

18.4.08

25th Hour

(本文寫自2006年6月1日)
中文翻譯:25小時

這部片是導演Spike Lee根據本片編劇David Benioff的小說The 25th Hour改編而成。卡司陣容有主角Edward NortonPhilip Seymour HoffmanBarry Pepper等。不用說,我當然最喜歡Barry Pepper的角色。

電影一開始,Edward Norton飾演的Monty因為持有且販賣毒品海洛英而被判刑七年的牢獄。在他準備服刑的前一天,他和兩位好朋友,也就是Hoffman與Pepper分別飾演的Jakob與Frank聚一聚,還有他的爸爸以及他女友 Naturelle。在漫長的派對夜晚,他仔細地審視他的一生,像是他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走錯路,他的監禁對他週遭所愛的人有什麼樣的影響,還有如何在監獄裡存活下去等問題。

這部電影也把焦點放在Monty 生命中陪他一起走過的人物性格,兩位最要好的朋友努力地表現支持的態度,私下卻是憎恨他一生都在走險路,過了這麼長的一段不分是非的生活;相對地,Monty的爸爸把兒子的行為歸因於自己的錯。他的女友Naturelle則是擔心如何與一個坐牢的人維繫原有的感情,Monty 自己也因為身邊幫派朋友的關係,無法避免地懷疑自己是被女友給出賣的。在劇情鋪陳的次要情節裡面,還有Jakob這位高中老師的問題。他嘗試著壓抑自己想要某位學生的性慾望,而這位女學生也出現在Monty最後舉行派對的地方與他們同歡。

25th Hour同時也是許多在911恐怖攻擊事件之後所拍攝的電影之一,這部片的背景就是在New York,在Jakob到Frank家作客喝酒的時候,可以從窗戶看到Twin Towers的遺跡,用兩道強烈直抵上空的光束代替著大樓原有的位置。這部片更把911事件融合在情節裡面,Monty的爸爸在最後的橋段不斷提醒著他兒子身上永遠流著New Yorker的血液之類的話,想必是導演刻意地要讓美國人藉此更加振作起來。

14.4.08

終於收到明信片

3月21日早上九點多從Amsterdam寄出的明信片,結果今天才收到。究竟是送錯地方,繞了一大圈才回到London?還是根本就一直躺在Amsterdam郵局?

很久沒有寫近況的東西,不過也實在沒什麼好寫的,雖然還在假期中,不過六月要考試,所以生活能過得多怎樣?!是不怎麼樣。這幾天持續鼻塞就算了,連眼睛也開始出問題,左右眼眼白部分都要各紅腫一兩天才甘願,也要持續酸痛下去。來到UK,整個人好像身體都出問題一樣。

上禮拜的London天氣極好,太陽連續露臉好幾天,出門就是想曬太陽。而且也又去看音樂劇了,多謝貞君的陪伴,真的看了Peter Pan的音樂劇!只不過這是Peter Pan El Musical,是Spain來的,所以唱的是Spanish,頭頂上還很貼心地有英文字幕。一開始還真的有lost in translation的感覺。

今天下午又繼續當跟屁蟲,跟貞君到
National Gallery。在London待了半年以上,還沒有進去過博物館美術館之類的,喔,Tate Modern除外,不過我今天也待不到一小時。之後想好好規劃時間分好幾次把裡面的畫慢慢看完,反正是admission free,所以想進去幾次都無所謂,以前從來不知道原來想看的名畫幾乎都在這裡!一向都不是特別喜歡這種東西,基本上都屬於看不太懂的狀態,不過總有一些東西可以令人看得很興奮的,像今天看到一整排以Saint Francis為主題的畫就很開心,我的幼稚園是念隔壁的聖方濟,不懂那宗教的東西沒關係,總之就是喜歡。而且幾乎每幅畫的St Francis都有畫他身上的聖痕,如果沒有記錯,他應該是所有聖人當中,身上最多聖痕的一個。以前和我二哥也都很喜歡這類主題的電影!在我離開之前看到的最後一幅畫是今日的高潮,無意間眼睛瞄到這幅在Room 56的The Arnolfini Portrait!怎麼會知道這幅畫?去年七八月每個禮拜總要收看Desperate Housewives,影集的開頭就用上好幾幅畫,這就是其中一個!再次感謝貞君囉,沒有她,真的是錯過許多London的好東西了。

這幾天凌晨都在網路上看MLB的online match,不過那只能給你看投手投球的情況以及最新比賽近況的動畫而已。昨天看著Phil Hughes在第一局就遇上麻煩,防禦率一直增高,結果第三局就換人投了,真是令人難過,可是我還是很喜歡他。話說他的官網整個換新了,變成他個人的部落格,而且之前看到網站連結,發現竟然有王建民官網的連結!所以兩人是好朋友嗎?!

GB之行第九天

(本文寫自2006年11月26日)
上車之後裝出一副相當鎮定的模樣,拿出Travelcard給司機看一眼就自己去找位子坐,因為是第一次搭公車所以決定不上去第二層,畢竟自己要在哪裡下車都不太曉得。我拿出旅遊書看看大概會在哪條街下車,看到重點字Bayswater後便開始欣賞沿途建築物跟人群,因為一度沉浸在書裡,也不知道究竟公車已經走了多遠,在我抬頭不久後,看到左手邊有間超大Adidas專賣店,外頭都是預告著7月27日的Chelsea新球衣之上市,當下決定這是我回來之後第一個要逛的地方。

我當然也有注意沿途經過的地鐵站,過了Marble Arch不久就看到左手邊就是公園,只是不曉得究竟是不是我要去的那個。於是我問站在我前面剛上車不久的男生,問他左手邊的是不是Kensington Gardens?他好像剛睡醒一樣相當遲鈍緩慢地回答:This is Hyde Park.這也是好消息,因為兩公園就在隔壁而已!接下來司機停了一站,後門打開後我看到圍牆上寫的正是Bayswater,於是想都沒想就跳下車,完全是衝動!

也沒搞清楚自己有沒有跳對地方,看到對面確實是有地鐵站架滿鷹架維修,只是看不到地鐵站名。我下車的地方就有個進去公園的門口,我還是呆到忘記對照旅遊書照樣都用問路人的方式去找Peter Pan。有一家人正好經過,我問了那位媽媽,雖然她不確定Peter Pan的位置,但至少跟我肯定這就是Kensington Gardens。進去看看入口處的導覽地圖,我這時候又拿出旅遊書,看起來是一模一樣的地圖,可是我的書有標示出Peter Pan Statue位置,公園地圖卻沒有!擺明一副觀光客的樣子,在我感到困惑遲疑究竟該不該繼續向前走的時候,有位瘦小的阿姨走了過來!

她主動問我是不是需要幫忙,我告訴她我想去看Peter Pan,但在地圖上看不到任何標示。在我轉頭看自己剛才走進的入口處名稱,對照書本才恍然大悟就是Marlboro Gate,即使不是我原訂在別的書上看到的入口處,似乎這個大門距離Peter Pan更近一些。那位阿姨說我們可以一起去找找,反正她也想要看看,人怎麼這麼好?!她說話有口音,一問才知道不是當地人,而是跟著教會一起來到英國玩的南非阿姨呢!我一聽到南非就說真酷,要辦下一屆世足賽呢。她笑笑地回答說希望到時候他們能夠準備好那一天的到來。

當她看到我的書上有中文的時候也是相當驚訝地看著我,我說我是從台灣來的,跟著旅行團一起來玩,現在是自由時間,大家都去購物而我是唯一一個想看Peter Pan的。在她聽到台灣的時候她說她女兒在台灣教過一年的英文呢!瞬間彼此的距離又拉近了,我一直很抱歉自己沒辦法幫上她的忙,因為她打算要去看Buckingham Palace的禁衛軍交接,正是我們前一天市區觀光的行程之一,如果說要靠地鐵的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只能告訴她一定要去看看交接過程。在我們走過蛇形湖的同時,我非常感謝她主動地幫忙,明明自己也趕著要去下一個觀光景點,她卻這樣告訴我:Hey, we`re tourists. We discover each other.為此,我感激不已。

我們才講完不久,我注意到右前方的雕像就是我期待已久的Peter Pan,有四個女生輪流搶著跟Peter Pan照相。那位南非阿姨在我上前注視著雕像時,便拿著地圖問那幾個女生她該怎麼去她要去的地方,她們就跟我之前遇到一些熱心的人一樣解說路線,四個女生又要繼續前往 Kensington Palace!那位阿姨說要幫我照張相,然後我們說聲再見之後就在雕像前分離,她繼續快步前進準備前往目的地,我們相處的時間就在那大約不到五百公尺距離內,沒有彎曲的小徑,單純直線的沙地從入口通往 Peter Pan。這張照片是那位親切無比的南非阿姨照下的,也是我唯一能夠主動留下與她有關的記憶。當初只是想尋找Peter Pan,一路上所發生的事情跟我預想中的完全不同,正因為如此,一切變得更加值得,而Peter Pan在我心目中變得更不平凡,不單單只是那個不願意長大的孩子!

11.4.08

19/03/2008獨自出走比荷德八天七夜:Amsterdam

坐火車的那段時間很令人興奮,一路上經過Den Haag、Rotterdam等大城,發現荷蘭許多大都會的建築都真有特色,也不斷地看到小運河。不過看到窗外的雨滴就高興不太起來了,結果到達Amsterdam的整天都在下雨,時大時小;隔天早上即使也是下了一個小時的雨,在我離開前將近兩小時的時間是完全地放晴,也就捕捉到兩種天氣型態的Amsterdam。雖然有下大雨,我身上也沒有被淋溼之類的,頂多走路多撐把雨傘這樣,並沒有特別不方便到某種程度。

Amsterdam整個城市就是友善可以形容,就連居民也不例外,而且隨便攔截路人都可以用英文溝通,是在Brussels沒有的經驗。這個城市的特色就是小運河,走過一條又一條的巷弄街道,都是伴水而行,無數的橋,停在路邊的整排腳踏車,Amsterdam是個就連一條街上的整排房子,看起來都令人驚豔的城市。在這裡只停留不到24小時,大部分時間都在大街小巷亂晃亂走,努力地照相,不停地想:雖然是在惱人的雨中,為何還是可以令人這麼平靜且心安地走下去?

我的hostel就在有名的Red Light District裡面,距離Centraal Station大約300公尺距離而已。就算不進去所謂的coffee bar抽根大麻,在外頭經過或停駐一樣可以聞到大麻香味;另外來這裡也當然有看到知名的櫥窗女郎,還真的是隨意晃進小巷後,向左看就海闊天空了,有穿洞洞裝的櫥窗女郎搔首弄姿,也有笑著看著妳的,多令人傻眼,我覺得她的眼神讓我覺得自己變成進大觀園的劉姥姥,不過,事實確實如此沒錯。

Anne Frank Huis是我唯一在這裡花錢入內參觀的景點,排隊是免不了的。終於看到小時候在書裡讀到的內容的真實呈現了,他們一家人住的hidden part!在裡面一度有落淚的衝動,好像前一天在Brussels教堂看到向St Michael雕像祈禱的女生的感動一樣。我還特地買Anne Frank日記的明信片,隔天早上到郵局寄給自己,不過到現在始終沒有收到,究竟是在哪國出了差錯?!不過就是寄到London,還給我收了€1.12,我從Germany寄回台灣也才€1而已。

不過,還是沒有破壞我對於Amsterdam的完美印象。她完美到難以言喻。

照片全部已經上傳完畢,有興趣,
點我

10.4.08

昨天又拿到簽名,這次是FC Bayern的。

(本文寫自2006年10月14日)
八月二十八日那天我同時寄出兩個包裹,除了寄到Kretzsche球迷俱樂部之外,另一個就是寄到FC Bayern Muenchen,跟全隊球員要簽名。

其實是前天就收到包裹,我又叫我媽限時掛號寄下來給我。奇怪的是,包裹上面什麼郵戳都沒有,連個Luftpost字樣都不存在,郵票上也沒有蓋章,等於完全沒有從Muenchen回來的跡象。

裡面真的是一整疊的明信片,跟我收到那手球員的簽名不同的地方是,FC Bayern這疊簽名是那種印上去的,而手球員Stefan則真的是親筆簽名!老實說,我現在對於FC Bayern球員熟悉程度根本不及Liverpool FC與Chelsea FC,所以翻了翻都是讓我感覺很新鮮的球員,背後都是德文註明每個人的基本資料。

由於World Cup更加聲名大噪的Lucas Podolski於今年加盟了FC Bayern,所以我拿到這疊簽名也當然就有他的嚕,最開心還是看到Lahm的。

包裹裡沒有任何信件是專門寫給我,像Stefan俱樂部那樣,非常乾脆直接給了一疊用橡皮筋套起來的明信片,難免會想像他們在裝東西給球迷時候的那種景象究竟是如何?!大概把明信片丟進去後,用膠帶封好封口處便往旁邊箱子一丟了吧,哈。

6.4.08

The Lord of the Rings@ Theatre Royal Drury Lane (05/April/2008)

這齣音樂劇去年5月才上檔,不過已經宣佈會在今年7月下檔,目前正在籌劃德文版的推出。不太清楚這音樂劇究竟賣得好不好,至少被評得不是很好。其實當初本來沒有想看,後來看海報宣傳發現Galadriel這角色是由Laura Michelle Kelly演出,現在因為各種因素加成作用,越來越喜歡她了,所以也跟著想看音樂劇。Kelly雖然從去年五月開始就演出Galadriel,卻只演到今年二月為止,因為接著她就去演Speed-the-Plow了,不過也總算有看過她的演出。看音樂劇的前一天在官網聽到她獻唱的一首歌,總體來說歌曲不出色,可是聽到她的歌聲就是感動。

這不是個非常典型的音樂劇,有大量的對白與舞蹈。全長「只有」三小時,想想書本的厚度,電影一集就可以拍到三小時,可見濃縮的程度有多大,不過前一小時都是第一集的內容,花比較多時間鋪陳故事,講得比較仔細,不過也就必須要有取捨,一些角色或橋段必須被刪去或大量精簡。我自己假設來看音樂劇的人都看過故事書或電影,總覺得大家不是來看劇情,而是想看音樂劇到底怎麼呈現。我發現因為受電影影響太大,畢竟電影也拍得太成功了,很難不把兩版本的演員拿來比較。一開始看所有角色都不習慣,不習慣他們的聲音、口音和講話的方式,和演電影的感覺完全不同,有時候甚至覺得演得不太好,哈。後來想想:電影三部曲總長九小時,原來就可以塑造出觀眾對於所有角色該有的認知與既定印象。

這音樂劇也用上大量的舞蹈,而且感覺相當現代舞,反正我看不懂的都統稱「現代」,更難懂的就叫「後現代」。令我很不滿意的是Galadriel的動作,其實裡頭幾個精靈都有做出奇怪的手部動作 (Legolas除外) ,很像在比手語,但在舞台上呈現出來就是很不協調,特別是Galadriel,她的脖子三不五時就要朝左肩扭動一下,有點像慢動作抽搐。

講到這裡好像一直在批評,可是舞台效果很棒是真的,舞台後方有銀幕隨時都會用上!Gandolf與火魔決鬥時,頓時整個劇院好像變成一個大風洞,讓觀眾被大風吹。我很喜歡他們安排演員到台下的感覺,像在開演前10分鐘,所有哈比人都出來了,有的還跑下來坐在還沒有觀眾入席的座位上與台上演員對話,他們要抓好幾隻螢火蟲,有位觀眾仁兄的頭還被借踩著撈螢火蟲,每當他們抓到一隻,觀眾也會跟著拍手。然後他們倒數把罐子中的螢火蟲放出去,表演就正式開始!另外,在第三幕開始前,全場還是一片漆黑,好幾個半獸人就跑出來嚇觀眾,不斷有女生尖叫,搞得全場歡樂無比。

劇中哈比人歡樂愛唱歌的天性就用上愛爾蘭曲風,尤其在酒吧也有那種電影裡的愛爾蘭酒吧的感覺;我覺得歌曲並不是很出色,和Les Miserables完全相反,經常在個人獨唱部份,我不習慣歌詞和曲調搭配的步調,不過往往歌曲到最後又有莫名的感動,我想除了舞台營造出的效果之外,大合唱這部份多少彌補了一些,氣勢要不磅礡都難!


這場的學生票票價是25鎊,結果我坐到60鎊的Stalls,而且是舞台前第五排正中央,這點想起來就很賺了,雖然覺得還是有點可惜,沒能看到Kelly穿著Galadriel服裝唱歌。

5.4.08

19/03/2008獨自出走比荷德八天七夜:Brussels

這大概是我旅行城市當中最不喜歡的一個,倒也真的不是那樣地討厭,和其他的比較起來,覺得這裡少了種生氣,少了點東西,而且不只我一個人這樣認為,當天hostel同房間的德國人比我感到更失望;認識的歐洲同學也抱持同樣想法,還真是不孤單。

即使Brussels貴為所謂的European Capital,佔地不大,停留一天恰恰好,主要景點都可以算在步行距離之內。搭乘Eurostar是從Midi車站下車,要到
Grand Place還是有一段距離。秉持著不看地圖在市區亂晃的精神,運氣還真不好,自以為隨便走就可以走到任何一個想看的景點,不過還真的沒有晃到Tin Tin的漫畫博物館,但我還真的走到一個超漂亮的教堂:St Michael and Gudula` s Cathedral。進去裡頭停留將近一小時,在教堂坐著休息的感覺真好,還可以順便欣賞內部結構。最感動的一刻是看到大天使St Michael的雕像時,腳還踩著一條龍;然後看到一個女生,拿出一歐元,點了小蠟燭,接著親吻St Michael的腳,手摸著他的腳看著他禱告。另外,我身後的一位媽媽抱著她女兒看著St Michael,用法文叫她女兒向他打招呼。我不是信徒,看著教堂也跟著增加某種距離感,不過就是這種時刻,似乎又可以奇妙地讓旁觀者的我和宗教產生間接的連結,開始想著信仰背後代表的一切意義。

來到Brussels,當然不會錯過鼎鼎大名的
Manneken Pis (尿尿小童) ,不過雕像大小與他的名聲還真是恰恰成反比,雕像就在轉角處,大家都想跟他合照,所有人的臉上也都露出笑容,Manneken Pis的動作太討喜了,我想我喜歡他的程度大過於這個城市。另外,當然,巧克力,鬆餅到處都有,都能讓觀光客目不轉睛。

總覺得說這地方熱鬧也好,不熱鬧也似乎沒錯,只要一偏離Grand Place,整體氣氛就感覺大不同,而且隨意走進好幾個巷子就聞到一股尿騷味,兩個大車站的外頭角落也不例外,後來我真的看到卡車司機當眾在他車子旁撒尿,這是令我對於Brussels印象很糟的一點。好吧,我可能對她太苛刻了一點,不過我想到那位德國人說的話:為什麼他們願意盡弄些高級的巧克力,而不先把自己的城市建設好一些呢?!對於某個城市的印象,當然和旅途中遇到的人也有關係,或許是我和當地人接觸不多吧。

旅行照片目前已經上傳將近600張,
點我

4.4.08

[World Cup]Germany-Portugal (簡易筆記)

(本文寫自2006年7月9日)
許多人都質疑季軍戰的存在是否必要,但畢竟地主隊DFB也希望把季軍留在家裡,而且又是我這屆世足看到DFB最後一場,我也看得很開心。兩隊進攻相當積極,防守不算鬆懈,兩隊主力Balla與Figo沒有先發,替補球員也有出來亮相,Kahn確實也是寶刀未老接受Lehmann禮遇能夠上場,結果也是夠歡樂。跟上一場一樣Michael Schumacher和他老婆以及經紀人都到場觀戰,只是這場導播才照到他,看他那一副熱愛足球的樣子酷斃了。

Lahm才被選為這屆世足明星隊的後衛群之一!我還在左路尋找Lahm身影,才發現他被換到右路來打了,其實Philipp Lahm本來就是打右後衛,只是被教練Magath改造成左路反而更具破壞力,現在可以是兩路調度都沒問題了。Kahn在14分鐘的讓出空門擋下POR的射門漂亮極了,這場他的表現可圈可點。C Ronaldo不簡單,這場比賽拿到球照樣立刻被觀眾噓,上半場結束之前還來個假摔,跌得相當流暢也很順便。

我好像沒有說過我也超喜歡Schweinsteiger這球員,跟Lahm同樣是FC Bayern隊友,這場比賽的三個進球都跟他有關係,在56與78分鐘差不多位置的射門,第二球的角度還更刁鑽,感覺有點像開幕戰Lahm那記香蕉球!在61分鐘則是Schweini開自由球,由POR球員Petit踹一腳之後硬是來個烏龍球,直接送GER一分!也超開心Schweini拿到man of the match,踢進第二球還脫掉衣服慶祝拿個黃牌。只是可惜GER在88分鐘在右路由替補上陣的Figo吊中給Nuno Gomez頭頂進球,終場GER是以3-1拿下季軍,把季軍留在Stuttgart球場。

頒獎典禮之後的大合照,很欣慰看到Lahm站在第一排和隊友一起歡呼,大家都捨棄了這屆比賽唯一讓他們無緣在Berlin的天空拿下金盃的那場敗仗的陰影,在Stuttgart的球場上空點綴了簡單的煙火,全場燈光暗下,球員和球迷共度那美好的幾分鐘。除了Lahm與Schweinsteiger都在FC Bayern之外,Bundesliga新球季的開始也有了新人獎得主Podolski的加入,我應該會更喜歡Bayern Muenchen吧,也會期待兩年後的歐洲盃。

後記:結果我變成Liverpool FC球迷,呵,不過也當然很期待今年的歐洲盃,但在那之前,還是Champions League令人緊張呀。

2.4.08

19/03/2008獨自出走比荷德八天七夜:交通

當初對於這趟旅行使用的交通工具第一次搭乘的興奮感,似乎在旅行結束之後,或是該交通工具搭乘完畢後,就不見了,剩下來的感覺與想法似乎只剩下:我曾經搭乘過,這樣。這趟旅行總共坐了五次火車,每次座位方向都是跟列車行進方向相反。

特地為了坐
Eurostar,連帶著把Brussels當作第一站。不用兩小時就能從London St Pancras直達Brussels,中間數度進隧道,鑽進地下又爬上地面,等我不知不覺地睡著醒來那一刻,才發現真的已經到France了,然後車子繼續開往Brussels,要經過Belgium邊境時,列車長還有廣播。曾經也是對於搭乘過Eurostar的人羨慕不已的我,居然那份興奮與期待這麼快就消失了。

從Brussels到Amsterdam是買到
IC (InterCity) 的票,剩下三段 (Amsterdam-Koeln; Koeln-Berlin; Berlin-Hamburg) 都是坐ICE (InterCityExpress) 。當初在網路上訂票差點被Dutch搞死,直接在荷蘭國鐵網站訂,進入訂票系統全部瞬間變回Dutch,只有Belgium與Germany國鐵最貼心,English用到底;IC的票可以直接列印;德國國鐵 (DB)還免費寄送到宿舍;剩下就是Amsterdam-Koeln那段直接在車站列印。那時遇上很好的車站人員,貼心地帶我去特定的機器列印,還說有問題再問他,他會在另一頭。話說我根本不知道那段車有指定座位,到車上才知道自己的車廂位置與座位號碼,誰看得懂Dutch?!歐洲真的是統一到連車票規格都一模一樣,後來想一想,把Eurostar車票拿來比照一下,也可以清楚知道自己的座位號碼了吧。

除了Berlin到Hamburg那段不用兩小時,其餘的都是,Koeln到Berlin更是長達四小時半左右。幸好有聽家玲的建議,帶了mp3在車上聽。那種時刻很難得,心情完全放鬆,暫時把課業丟一邊,煩惱的是下車後尋找hostel會不會很困難這類的問題,偶爾聽到一些歌還可以讓你把思緒拉到平常沒有深入想的情境,即使腦中盤纏的東西還是那麼多,至少是難得地忘掉一些東西,多想一些事情。在前往Berlin的車上,本來和我同站上下車的德國男生,幫我放行李後人就不見了,後來跑來告訴我:他要坐到後面自由座,我可以把東西放在他的座位上。之後我看到他一路悠閒地把雙腳放在他隔壁座位,靠著窗看書。

刻意把Hamburg安排為最後一站,想像上次一樣,把同樣在北緯53度的港口城市安排為終點站,又正好想搭乘
easyJet過過癮,就直接從Hamburg飛回London Luton。Hamburg車站前每15分鐘就有Airport Express,5歐元就可以搭乘,大約半小時到Hamburg Airport。Niklas曾經說Hamburg機場很小,再怎麼小還是兩個航廈呀,一個航廈就不知道幾個登機門了,那時候就很沮喪地想:這哪裡小?!你是沒看過我們的機場,尤其是第一航廈。天曉得我有多想把桃園機場第一航廈給炸了 (我不是恐怖份子,不要抓我) ,可不可以拆掉再重蓋一個?那是我們國家的門面耶,Hamburg機場都漂亮得跟什麼一樣。坐短程飛機的感覺真好,一小時十五分就抵達London,而且首次享受到非EU國籍人士的爽處,哪有人排隊?立刻出關了呢!使得我搭乘easyBus的時間整整提早一小時!

1.4.08

GB之行第九天

(寫自於2006年11月18日)
很不幸的是:我們轉乘搭另外一線地鐵時,我眼睛瞄到地鐵路線圖,發現中央線的Lancaster Gate被劃上一個大叉,要到2006年的11月才會再開,晴天霹靂就是當下的想法!等我們出地鐵站上去Oxford Circus後,導遊說明下午一點要準時在Benetton這邊集合,大家便自動鳥獸散。我團友也很自動走過來要一起逛街,我說要去看Peter Pan等會集合見之後,立刻跑回地鐵站裡頭。

我得確定那站目前真的是在關閉狀態才行,跟地鐵人員確定那站11月才會開啟後,我又回到地面上開始想備案!事實上我可以搭地鐵到Marble Arch,也就是 Lancaster Gate的前一站,然後走路或搭公車到Kensington Gardens。偏偏那時整個人心急,沒有想到這方法也行,於是決定直接從Oxford Circus搭公車去,反正都有了Travelcard也不必多花我一毛錢。Oxford Circus 是個十字路口,首先要確定自己要搭的公車在哪個方向才行,這時候只有問。我問了兩三個人都沒有得到答案,其中兩個黑人女士 (就很巧剛好是黑人) 除了給我I don`t konw的答案之外,還上下打量我讓我感覺非常不舒服,天氣熱加上我人生地不熟,到現在想到還是很不開心。

在閃過要搭計程車的念頭後,又立刻打消,雖然我很想坐進傳統的London空間超大計程車,但想到價錢就退縮。我自己有先觀察過公車行駛方向,雖然還是很困惑,但是我以為自己走對街等車。我看到一個高高的金髮男生靠在牆邊聽音樂像在等人的樣子,決定試最後一次,過去問他我要在哪搭公車到Lancaster Gate。他彎下身子要聽清楚我在說什麼,然後非常認真地觀察公車路線,想了個幾秒鐘告訴我應該是在左邊那條街搭車,那我之前是在觀察什麼鬼?重點在於他親切認真地解釋讓我感動到不行,那是那天第一件讓我開心的事,出國玩我總認為一天有一件值得開心的事其實也就夠了,同時又可以把期待稍微降低,碰到什麼事情也許失落不會那樣地大。

於是我左轉走到Oxford Street後,要決定得搭幾號公車。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我手上也不是沒有旅遊書可以參考,我始終想不透那時候為什麼我不拿書出來自己小研究一番,不過問人有問人的樂趣。不久一輛100多號公車停下開門,我立刻跳上去問司機我得搭幾號公車到Kensington Gardens,司機就是司機,不加思索地回答No.94!他看起來像印度人,London是個讓我對於中東人與印度人的印象加分的地方。我發現前面那輛就是94號公車,司機說我得等下一班才行,因為那輛已經關門要離開了。在我下車之後我就沒有什麼好擔心的了,只需要注意要在哪裡下車才行,搭上不熟的公車最討厭的就是這點。

還有就是,我不知道該怎麼使用手上的Travelcard,看他們上公車就立刻給機器嗶嗶很緊張,然後我問了旁邊一位推嬰兒車的媽媽,說我不會使用這張卡,她跟那位金髮男生一樣親切告訴我只需要拿給司機看就可以,原來給機器嗶嗶的是Oyster Card才需要。接下來就是一個人在Oxford Street等待London的紅色雙層巴士,準備前往探望Peter Pan!